2021.04.09 来源:
据善世获悉,劳动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及时、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主要体现为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,且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,同时可基于正当的理由进行扣减、延期支付。在劳动用工管理实务中,上述规定基本可以得到正确的理解和适用,但依然有很多关于劳动报酬支付方面的争议,足以证明工资支付环节的复杂性和重要性。
除了一般的立法规定及其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以外,善世分享以下实务中常见误区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方案:
01
按月支付的正确理解
按月支付是否意味着每月必须支付当月工资?目前学界有争议。据善世获悉,很多用人单位均规定当月支付上个月工资,甚至是当月月初支付上上个月工资。理由很简单,一方面支付上个月工资,意味着考勤、绩效考核等数据是完整的、充分的,有利于工资的结算;另一方面,就是有利于对劳动者随时离职的制约。事实上,劳动立法只规定按月支付,且每月支付,但并没有规定只能支付当月工资。但如果中间隔了一个月,即当月月初支付上上个月的工资,看似与当月月底支付上个月的工资间隔的时间差不多,但却明显违反了劳动基准法,实不可取。
02
以“罚款”的形式扣减工资
据善世获悉,“罚款”作为一种用人单位对员工处罚的措施,出现在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中,与当时的政治、经济及社会环境并不冲突,是人力资源行政主导和管控模式的一种体现。但随着市场经济和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纵深发展,劳动立法的不断完善,用人单位对员工的“罚款”已完全不符合法理和法治要求,且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已失效,罚款已失去其直接的法律依据。笔者认为,无论用人单位的依据有多么充分,证据有多么确凿,只要是对员工进行“罚款”,都有不被仲裁和法院认可的风险,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观念已逐渐形成一致。既然不能“罚款”,能否有简单有效的方法代替“罚款”并到达相应的目标?建议用人单位真正让浮动工资动起来,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扣减浮动部分的工资,这样不仅没有无故扣减工资的法律风险,还可以顺利实现绩效工资的目标。
03
对“正当理由”的不当理解和运用
劳动立法规定,用人单位在正当理由的条件下,可以扣减、拖欠工资。但很多用人单位在遇到诸如经营发生严重困难、严重亏损、需要转产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,对员工劳动报酬和劳动关系的处理依然非常被动,动辄被仲裁和法院作出不利的裁判。原因在于,用人单位想当然地认为,只要出现正当的理由,就可以随意的扣减或拖欠工资。
然而,劳动法的要求不仅是实体上,单位确实出现正当理由的情形,程序上也必须满足相应的举证、说明、协商等程序,否则,所谓正当理由并“不正当”。建议用人单位对照劳动立法中关于正当理由的相关情形,设置相应的举证、说明等处理环节的程序性材料,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相应的扣减或拖延工资的方案。
04
工资结算环节未能贯彻
“关联性”和“彻底性”原则
据善世获悉,“关联性”原则有两层含义:其一,要求结算和支付时的工资构成、形式、比例与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中的约定是关联的、一致的,即使有变动,也需要明确的依据;其二,工资的约定、工资支付凭证(工资条)、工资支付表(工资清单)等相应的材料之间所载明的内容是关联的和相互印证的。比如员工缺勤的,需要扣减相应的工资,则相应的考勤表、工资条、工资清单等材料均要体现出来。实务中关于劳动报酬支付争议,很多单位之所以败诉,并不在于其没有理由,而在于这些理由未能体现关联性和一致性。
据善世获悉,所谓“彻底性”原则,是要求用人单位在支付和结算工资的时候,应该有彻底解决的意识并设计相应的豁免机制。工资的支付具有动态性和复杂性,涉及到很多部门,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只是负责结算和支付,难免因衔接不到位而出现疏漏。此时,必须在相应的工资支付凭证中设计出相应的豁免条件,如3日内员工可出面提出异议,并提供相应的书名材料,否则,用人单位豁免一切与工资支付有关的责任。
在劳动法的世界里,企业有时确实是弱势的,作为企业,最好的规避方式就是做好防范,处理时有法可依,不处理时也能掌握主动权,想要知道怎么避免出现同样失误和损失,来善世举办的《工资支付的风险把控与实操妙计》课程寻找答案吧!
本课程归纳企业工资支付的核心内容,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及裁判机关的裁判规则,提供HR实务操作妙计。纯实操干货课程,一学就会,回去即用!
课程亮点
最新政策解读;
独家落地方案;
优化与合规并存,充分激活企业与个人;
适用对象
董事长、CEO、总经理、人力资源总监及人力资源经理;
财务及法务的副总裁、人力资源/财务/法务/业务部门一把手;
讲师介绍
丁乐文 女士
善世研究院劳动法规事务全国首席顾问,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中国劳动保障报》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华南区域办公室首席顾问。
担任数十家世界500强及中国500强企业的劳资法律顾问,并主持处理过不同类型企业员工关系问题与劳动争议近千宗,为企业提供员工关系咨询近千起,服务范围涉及华南地区房地产、互联网、日用消费品、制造业、零售、酒店服务等多个领域的企业。
课程大纲
一、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
1、工资的构成;
2、社保缴费基数构成及范围;
3、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?
4、基本工资、标准工资、应得工资、实发工资、本人工资、正常工作时间工资、职工平均工资等含义与用途;
5、工资支付方式;
6、工资支付期限及超期支付的法律风险;
7、工资支付表的制作要求与保存期限;
8、工资清单的内容与签收要求;
9、劳动合同解除/终止时工资结算要求;
10、工资支付瑕疵导致加付50%至100%赔偿金在实践中的适用;
11、提成工资的支付争议及处理;
12、员工互相讨论工资是否属违纪?能否解除劳动合同?
13、工资支付的其他法律风险以及防范措施......
二、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方法
1、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约定的常见“挖坑”条款;
2、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条款如何约定更恰当?
3、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一致有风险吗?
4、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方法;
5、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处理方法;
6、没有劳动合同,如何确定劳动报酬?
7、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及约定方法;
8、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确定;
9、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日的法律风险;
10、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约定方法......
三、加班工资的支付与加班争议中的风险控制
1、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;
2、计件工资下的加班工资计算;
3、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;
4、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;
5、补休和调休的区别;
6、补休与加班费的适用条件;员工能否不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?
7、平日加班和法定节日加班能否用补休代替加班费?如何防范风险?
8、加班和值班的区分以及在实务中的适用;
9、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与约定技巧;
10、法定节假日加班300%工资是支付3倍工资还是4倍工资?
11、加班工资的追溯期限;
12、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规则;
13、约定大小周、月休6天、月休4天的加班工资问题;
14、如何才能避免向高管支付加班费?
15、考勤记录与工资条的制作技巧及被裁判机关采信的方法;
16、超时加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(罚款标准);
17、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加付赔偿金责任;
18、加班审批制度能否对抗加班费支付?如何避免风险?
19、如何有效降低加班工资争议的法律风险
四、各类假期工资支付及法律风险控制
1、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、计算比例;
2、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?是否包括加班费?
3、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上班,是否能拿“双份”工资(停工留薪期工资+正常工作工资)?
4、超过法定医疗期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病假工资?
5、如何设计工资支付以应对员工“泡病假”?
6、婚、丧假的工资支付;
7、探亲假的工资支付;
8、事假如何扣发工资?
9、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;
10、未休公司福利年休假的工资计算方法与风险防范方法;
11、员工提前离职,多休的年休假天数能否从工资中抵扣?
12、年休假争议的法律风险控制方法;
13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如何适用?二者出现差额如何处理?
14、女职工产假内提前返岗或未安排哺乳时间是否按照加班费支付?
15、女职工孕期反应不适或保胎等事由请假的工资支付......
五、年终奖支付中的争议与法律风险控制
1、年终奖的性质;公司是否有法定义务支付年终奖?
2、年终奖与13薪的区别与适用规则;
3、员工主张年终奖的举证责任;
4、新入职员工不满一年不享受年终奖的规定是否有效?
5、员工在年终奖发放日前离职不享受年终奖的规定是否有效?
6、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被解雇,能否享受年终奖?
7、员工以公司存在发放年终奖惯例主张年终奖是否支持?
8、年终奖是否计入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基数;
9、如何改造年终奖才可避免按比例给提前离职员工折算年终奖?
10、年终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与实务操作......
六、调薪与工资扣减的法律风险与操作实务
1、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薪?
2、公司如何控制调薪的法律风险?
3、正常扣减工资与克扣工资的认定与风险防范;
4、不发年终奖、绩效奖是否属于克扣工资?
5、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是否需支付25%的经济补偿;
6、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是否合法?
7、员工不提前通知及离职,公司能否扣除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?
8、违纪罚款与工资扣减的操作与风险控制;
9、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工资?
10、扣减工资的条款设计与约定技巧;
11、拖欠工资与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;
12、扣减工资常见争议与防范措施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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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信息
课程时间:5月21日 9:30-17:00 1天
上课地点: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(原名天幕广场)36楼
课程费用:2000元/人。2人同行9折,3人同行8折,善世客户专享7折(联系您的专属顾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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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疑问或课程咨询联系:020-3677278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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